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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辦理113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 發布單位: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為使青年能於在學期間即了解政府組織運作方式、工作內容、組織文化及公共政策形成、制定、執行過程,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學習政府運作機制,以利規劃未來職涯發展,特別針對設籍本縣之在學青年提供於公部門工讀機會。
說明如下:
(一)    設籍本縣:設籍4個月以上,以113年4月1日前計算。
(二)    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之在學學生:
1、    大學含四年制技術學院需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2、    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升二年級)。
3、    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四年級升五年級)。
4、    研究所一年級升二年級學生。
(三)    非本計畫對象:
1、    大學(專)延畢生。
2、    應屆考上大專校院。
3、    應屆畢業生。
4、    夜校生。
5、    空中商專或空中大學學生。
6、    在職進修或假日進修部學生。
7、    已參與本縣106年及112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者(含中途離職),不重複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