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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2條、第3條、第8條及第6條附件2修正草案公告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7年1月24日府農政字第1070020551號函辦理。 二、附件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