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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花蓮縣壽豐鄉公所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繳款單」繳費、異議說明

  • 發布單位: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各位鄉親您好

近日府上如收到「花蓮縣壽豐鄉公所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繳款單」

若 貴戶已接自來水管線,納入自來水用戶,請持自來水裝置證明或自來水繳費收據逕向壽豐鄉清潔隊辦理

 

備註:1.本項徵收是以未安裝、未使用自來水戶為對象,每一年徵收一次一般廢

        棄物清除處理費。

      2.繳費期限: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3.繳費地點:

       (1)臺銀臨櫃(自付手續費10元)。

       (2)7-11、全家等便利超商(免收手續費)。

      4.除上述繳費地點外,請勿持本單至其他銀行繳納。

      5.有異議請洽壽豐鄉清潔隊03-8653533。

      6.逾期請至壽豐鄉清潔隊補單。

      7.收執聯請保存5年備查。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