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有違章建築,如何舉發? (1)以書面敘明該檢舉房屋座落地點及違規事實(以具名為主),本所接獲檢舉後經前往現勘並依是否有違反建築法函報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認定處理(不含申請建照執照施工中案件)。 (2)直接以書面向建築主管機關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檢舉(含申請建照執照施工中案件)。 本所建設課違建查報分機03-8652131轉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