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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豐開辦鄉民意外保險(9/13-12/31) 全鄉民納保多一分保障

  • 發布單位: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壽豐開辦鄉民意外保險 全鄉民納保多一分保障

壽豐鄉公所開辦「鄉親團體傷害保險」,全鄉一萬七千多人納保,即日起至12月底,若鄉親遭遇意外事故導致傷殘或死亡,每人最高可理賠15萬元,鄉長劉耀宗強調這是壽豐鄉第一次辦理鄉民意外保險,增加鄉親生活保障。

鄉長劉耀宗指出,在不壓縮、排擠到其他預算下,獲得鄉代會主席鄭美香、副主席周欽南以及全體鄉民代表支持,鄉民團體意外保險期限至12月底。

壽豐鄉人口高齡化、少子化、貧富差距懸殊,一旦意外事故發生,家中經濟陷入困境,公所規劃推動鄉民意外保險,全鄉鄉親納保,建構健全社會安全網,只要設籍壽豐鄉親都可獲保障。

只要設籍壽豐鄉民眾都是投保對象,鄉民不用付保險金,鄉民如因意外造成失能或死亡,最高可獲得基本保障;被保人發生意外死亡,給付15萬元;意外導致失能,保險金額最高也是15萬元;若因意外傷害事故,包含天然災害,致身體蒙受傷害,而於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死亡、失能或連續昏迷6個月以上者,可依保險契約給付身故或失能保險金。

根據壽豐鄉戶政事務所統計,壽豐鄉目前人口數約17000多人,由於壽豐鄉東臨太平洋、更擁有中央山脈與海岸山脈環伺,鄉親下海捕魚、上山打獵、烈日曝曬務農工作風險不小;鄉長劉耀宗說,勤跑基層時常接獲鄉親因故意外離世或受傷重殘,面對突發意外造成後續的醫療費用、身體失能、或死亡,都讓鄉親家人生活陷入困境;因此交辦民政課積極規劃、研議,民政課與行政室也順利在九月十三日與泰安產物保險公司簽約,保單已經在十三日起開始生效,保險期間到今年12月31日,鄉公所除在民政課有專人辦理,也將在各村辦公處受理遭遇意外的鄉親提出申請,避免鄉親舟車勞頓,就近到各村辦公室就可以辦理。